存在与荒谬

作者:潘绥铭
 


  
一、管理体系
在这个开发区里,除了没有妓院的招牌以外,“性产业”几乎完全是公开的。但是 这里却存在着一个公安分局,而且直接属于地区公安局管辖。这里面也有一段历史由来。

   1994年,这个开发区刚刚建立的时候,虽然地理边界已经确定了,但是公安系统的 管辖权却没有搞得很清楚,结果当时有3拨公安人员在这里执法。

   第一拨是当地原来的公安。他们以前属于当地所在的那个县管辖。开发区建立以后, 他们虽然被认为是直接属于地区公安局了,但是行政管理系统并没有马上组织起来。他 们几乎是靠着惯性在工作。

   第二拨人马是地区公安局派来的。但是组织系统也并不完备,与当地原来的公安的 行政隶属关系也没有理顺。再加上他们中的许多人并不是当地人,节假日必须回很远的 家去,所以他们不得不依赖当地原来的公安来做大部分日常工作。

   第三拨公安来自旁边的那个城市。在过去很长的时间里,这个开发区所在的地盘, 曾经一直属于那个城市的郊区,所以那个城市的公安一直认为这里应该由他们来管辖。

  
二、“表态文化”
当然,在目前盛行的“表态文化”的大氛围里,任何一个社区的领导们都会声色俱 厉地宣称要扫黄的。例如在开发区最正规的那本《简介》中,在开发区的“主旨”里, 紧接着经济发展的就是:“狠抓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和扫黄打非,清除社 会腐败现象,净化开发区社会风气,使开发区建设文明而有序的(地)进行。”

   可是笔者注意到,只有这本小册子里才有这样的话,其他4种印刷同样精美的介绍材 料里都没有。笔者曾经专门询问过一位当地的官方人员,这是怎么回事。他也说不太清 楚,只能估计是上级严令扫黄的时期编印的。可是,这本小册子却是惟一用繁体字印刷 的。是不是海外的投资者对当地的“红灯区”看不下去了,所以开发区才专门向他们表 态呢?那位官方人员也说不清。

   最有意思的是,当笔者索要开发区的背景资料时,虽然丝毫也没有涉及到“性产业”, 但是当地的一位近乎最大的领导却似乎洞若观火地察觉了笔者的意图。他毫不含糊地说: 只有印着扫黄的那本《简介》,才是开发区的正式出版物,其余的都是各个开发商自己 搞的。然后,他冲着“红灯区”的方向,用手一划,说:“那些,我们都要清掉的。”

   笔者问:“快了吧?”他悠悠地说出偈语般的话来:“还怕它们跑了?”然后就“言他”

   了。

   浅浅的接触,短短的瞬间,他冲着笔者这样一个本应不屑一顾的外人,仍然炉火纯 青地演出了“表态文化”的经典场面。笔者佩服得五体投地。

   实际上,自从这里的“性产业”出现以后,对它的第一次较大打击,是1996年8月发 的大水。当时,洪水漫到了二楼,最高时达到3.23米的绝对高度。几乎所有的路边店都 遭到灭顶之灾。因为它们几乎都是平房。可是,救灾当然也包括“性产业”的自救,所 以A酒吧的chen哥自豪地对笔者说:“大水过去才一个星期,我这里就恢复营业了。一切 照常。”一位发廊的女帮工则是另一种口气:“这些鬼妹子(亲切的呢称)呀,那么大 的洪水也冲不走她们。一下山(从躲避洪水的山上一下来),连房子里的泥还没有挖出 去,就去招客人了。”

   也许是“性产业”从业人员的这种“顽强拼搏”,着实惹恼了某一级的领导,所以 在大水过去不久的1996年10月,这个开发区里终于进行了第一次扫黄。

   怎么扫的呢?笔者听到过当地人所说的不同版本。

   其一:事先人们已经知道上面要扫黄了,所以大多数人在那几天(3天左右,说法不 一)里就关门了。可是有的人不信,还营业,结果被骂了一顿,还罚了款(具体金额, 说者不知)。

   其二:事先已经有人(是谁?说者不知)打了招呼,说是上面要来人,可是只要别 让小姐们跑到门外来,就平安无事。后来发现果然如此。只不过那时不能接客。

   其三(chen哥):那次扫黄是地区(政府)统一部署的,事先已经造了很长时间的 舆论,所以人人都估计到了。原来说是地区里直接派武警部队来,人们很害怕。可是到 了时候一看,还是本地的公安,可能只有几个上面的头头督阵。人们就没有理睬.甚至有 人都不知道扫过了。

   其四(一位官方人员):那次扫黄很厉害,是要煞煞(“性产业”的)威风。地区 来人了,有30多个。挨门挨户去查了。可是那些人很精,(公安)去的时候都没有嫖客, 你也不能说她们就是卖淫的。所以没有抓人。

   上述的这些不同版本,笔者无法一一核实,但是在所有的四个版本里,却存在着这 样一些共同的说法:(1)在整个开发区里,并没有任何人因为嫖娼卖淫被抓。(2)不 管是通过什么途径,反正人们事先已经知道这次扫黄行动了。(3)行动很可能是上面要 求的,而不是本地官方的自觉。(4)这次扫黄对于当地的“性产业”影响甚微。

   这就是“表态文化”的一次大规模演出。从这个开发区到该地区的层层领导,谁也 不能说他们“有法不依”。至于“执法不严”嘛,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不仅有无 数的客观困难能够解释它,而且可以据此要求上面在投入方面“加大力度”。

  
三、实际上的管理机制
但是,如果说这个开发区完全是一个“性产业”的自由市场,那也不对。基本不扫 黄并不等于不进行管理。虽然笔者拿不出太多的直接证据,但是仍然可以听到、看到和 感觉到一些情况,证明这里的社区管理不仅存在,而且别有洞天。

   最重要的就是,本地人中间存在着一个强大的利益集团,而且已经实际上支配了该 社区的民间生活。除了笔者在本章第一节里概括描述过的行政方面的演变之外,还有这 样一些间接证据。

   G师傅,将近50岁了,是开发区里某个房地产公司雇佣的保安,负责B发廊那一带大 约50米之内6个路边店的治安。他的情况有两个独特之处。

   首先,他虽然是房地产公司的保安,但是并不从公司领取固定工资,只有每个月10 0元的“津贴费”。同时,他也不参与房地产公司的任何活动,而是专职负责这些路边店 的治安。所以他每月从B发廊收取100元的“小费”。他所管辖的其他5个路边店每月一共 给他400元,所以他每月的实际收入是600元。在这个开发区里,这算是很不错的打工收 入了。

   其次,G师傅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在于:他并不是本地人,也不是当地联防队的正式成 员,但是同时他也不是房地产公司的保安队的正式成员,与那些保安也不是老乡。他是 当地一个有势力的农民的亲戚。那个亲戚为他谋取了这样一个名不正言不顺但是很实惠 的职位。据G师傅说,像他这样的“保安”,在这个开发区里还有大约20个。他们大多数 都是本地人的亲戚,但是既不是联防队成员,也不是什么公司的雇员,收入全靠津贴和 小费。

   在一般的地方,社区的治安管理体系都是这样的:派出所的正式警察是第一层次, 即“公安”;联防队是第二个层次,是当地人自己的子弟兵,即“治安”;而各种公司 的保卫人员则是第三个层次,是外来户们的御林军,为他们看家护院,即“保安”。这 三个层次之间,尤其是联防队与保安之间,表面上是合作管理治安,实际上更多的是以 此来划分势力范围。

   可是这个开发区里似乎又多出一个层次,在联防队和公司保安之间又生出G师傅这样 一批人来。他们连个正式的名称都没有,只好也叫做“保安”。他们的职责既奇怪又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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